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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的人纷纷侧目。
小双木然地蹲下身,一本本捡起来搂在怀里。宋集弯身捡起自己脚旁的一本英语红宝书,掸了掸封面。
小双站起身看着他手里那本书,宋集好像并没有还给他的意思,轻声说:“谢谢你把钱包还我,我请你喝咖啡吧。”
说完他不等小双回答,转身走到前台,把那本红宝书放在了收银处。
董喜双拎着沉重的塑料袋走出书店。九月中旬,秋老虎正厉害,午后两点的烈日晃得眼前一片白。他用手遮了下眼睛,恍惚中看到前面的宋集正回头冲他露出一个仿佛带着嘲讽意味的笑容。他心底一颤,无端生出一种恐惧,仿佛前面站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个无底深渊。
深渊冲他招手,声音仿佛从梦里传来:“百讲底下那家咖啡可以吗?”
好像梦啊。一直到坐在了冷气充足的咖啡馆里,董喜双还在恍惚。他抱着最后一丝幻想,垂眼盯着桌上那只棕色的钱包,做梦似地问:“照片上的,是你什么人啊?”
宋集弯着嘴角欣赏对面那个少年一脸栖惶的表情,他等这一刻很久了,没想到真实发生的时候带给他的快意比想象中还要强烈一万倍。
他翻开钱包,手指轻轻地抚过照片,语气温柔到残忍:“他……是我喜欢的人——抱歉,没吓到你吧。”他的道歉并不真诚,甚至带着点戏谑。
董喜双用尽全部力气摇摇头,撑起一个牵强到比哭还可怜的笑容:
“不会啊……那,他知道你……你喜欢他吗?”
“当然。”宋集伏在桌面上凑近小双:“我们在一起过。”
董喜双的身体与灵魂仿佛被彻底隔离了。他愣愣地盯着漂在咖啡上的冰块,心里想着该走了,快到上课的时间了,现在就走吧。可身体却仿佛被施了法术一样,动不了。
宋集的声音还在继续述说着,每一句话都像一把刀子,准而牢地钉在心上。
“他是个非常执着的人,能默默地守在他喜欢的人身边三年等他长大,哪怕那个人现在跟别人在一起了,他也还是放弃了前途甘愿陪他耗在这儿。”
“不过他大概没想到,有人会比他还执着。他为了别人到这来,我为了他而来。”
“他总是会找最像的替代品,所以我用了一整年的时间,把自己变得跟他喜欢的人一模一样。”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为了他,我愿意完整地放弃我自己。”
宋集放在白瓷咖啡杯旁的手机亮起来,屏幕上是萧骏的照片,他在微笑,神态轻松而愉悦,身上穿着的,是刚放暑假时,带小双去草原之前新买的T恤。
“你看。”宋集把手机对准董喜双惨白的脸,那上面显示着一条航班信息:“他知道我来了,他也快回来了。”
董喜双走在路上,双眼空洞,仿佛被抽走了魂魄。他茫然地想:三点的课在哪个楼上来着?要迟到了,得快点去。走了几步停下来看看自己的手,新买的书呢?落在哪儿了?书店还是咖啡馆?得去找回来啊。不行,还是先去上课吧,要迟到了。
他没头苍蝇似的在原地兜圈子,最后来到二教楼下,三点钟的上课铃从楼里传出来,他却突然觉得身上一丝力气都没有了,一步都走不动了。
他坐在楼门口的台阶上,拿出手机,解了几遍锁才解开,他像每次觉得无助的时候一样拨通了萧骏的号码,铃声长久地空响着,那沉稳而磁性的声音,每次听到都让他觉得悸动和安心的声音,却没有响起。
董喜双反复拨打着电话,一直到太阳落山,黄昏来临,手机电量耗尽自动关机。手指和双腿都已经麻木不堪,下课的人潮涌出来,一起上课的同学诧异地问他怎么坐在这里没去上课。他按着膝盖站起来,踉跄了一下,差点摔下台阶去,哈哈地笑了一下,做梦似的说:“我太笨了,忘了在哪个教室上课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刘之恒:萧同学,火葬场爽吗?
萧骏:不要幸灾乐祸,等我灭了这边的火再来灭你。
围的人纷纷侧目。
小双木然地蹲下身,一本本捡起来搂在怀里。宋集弯身捡起自己脚旁的一本英语红宝书,掸了掸封面。
小双站起身看着他手里那本书,宋集好像并没有还给他的意思,轻声说:“谢谢你把钱包还我,我请你喝咖啡吧。”
说完他不等小双回答,转身走到前台,把那本红宝书放在了收银处。
董喜双拎着沉重的塑料袋走出书店。九月中旬,秋老虎正厉害,午后两点的烈日晃得眼前一片白。他用手遮了下眼睛,恍惚中看到前面的宋集正回头冲他露出一个仿佛带着嘲讽意味的笑容。他心底一颤,无端生出一种恐惧,仿佛前面站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个无底深渊。
深渊冲他招手,声音仿佛从梦里传来:“百讲底下那家咖啡可以吗?”
好像梦啊。一直到坐在了冷气充足的咖啡馆里,董喜双还在恍惚。他抱着最后一丝幻想,垂眼盯着桌上那只棕色的钱包,做梦似地问:“照片上的,是你什么人啊?”
宋集弯着嘴角欣赏对面那个少年一脸栖惶的表情,他等这一刻很久了,没想到真实发生的时候带给他的快意比想象中还要强烈一万倍。
他翻开钱包,手指轻轻地抚过照片,语气温柔到残忍:“他……是我喜欢的人——抱歉,没吓到你吧。”他的道歉并不真诚,甚至带着点戏谑。
董喜双用尽全部力气摇摇头,撑起一个牵强到比哭还可怜的笑容:
“不会啊……那,他知道你……你喜欢他吗?”
“当然。”宋集伏在桌面上凑近小双:“我们在一起过。”
董喜双的身体与灵魂仿佛被彻底隔离了。他愣愣地盯着漂在咖啡上的冰块,心里想着该走了,快到上课的时间了,现在就走吧。可身体却仿佛被施了法术一样,动不了。
宋集的声音还在继续述说着,每一句话都像一把刀子,准而牢地钉在心上。
“他是个非常执着的人,能默默地守在他喜欢的人身边三年等他长大,哪怕那个人现在跟别人在一起了,他也还是放弃了前途甘愿陪他耗在这儿。”
“不过他大概没想到,有人会比他还执着。他为了别人到这来,我为了他而来。”
“他总是会找最像的替代品,所以我用了一整年的时间,把自己变得跟他喜欢的人一模一样。”
“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为了他,我愿意完整地放弃我自己。”
宋集放在白瓷咖啡杯旁的手机亮起来,屏幕上是萧骏的照片,他在微笑,神态轻松而愉悦,身上穿着的,是刚放暑假时,带小双去草原之前新买的T恤。
“你看。”宋集把手机对准董喜双惨白的脸,那上面显示着一条航班信息:“他知道我来了,他也快回来了。”
董喜双走在路上,双眼空洞,仿佛被抽走了魂魄。他茫然地想:三点的课在哪个楼上来着?要迟到了,得快点去。走了几步停下来看看自己的手,新买的书呢?落在哪儿了?书店还是咖啡馆?得去找回来啊。不行,还是先去上课吧,要迟到了。
他没头苍蝇似的在原地兜圈子,最后来到二教楼下,三点钟的上课铃从楼里传出来,他却突然觉得身上一丝力气都没有了,一步都走不动了。
他坐在楼门口的台阶上,拿出手机,解了几遍锁才解开,他像每次觉得无助的时候一样拨通了萧骏的号码,铃声长久地空响着,那沉稳而磁性的声音,每次听到都让他觉得悸动和安心的声音,却没有响起。
董喜双反复拨打着电话,一直到太阳落山,黄昏来临,手机电量耗尽自动关机。手指和双腿都已经麻木不堪,下课的人潮涌出来,一起上课的同学诧异地问他怎么坐在这里没去上课。他按着膝盖站起来,踉跄了一下,差点摔下台阶去,哈哈地笑了一下,做梦似的说:“我太笨了,忘了在哪个教室上课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刘之恒:萧同学,火葬场爽吗?
萧骏:不要幸灾乐祸,等我灭了这边的火再来灭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