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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银紫色。
楼至韦驮叹道:“可真是越来越像汝父了。”
李烟罗无言。
李烟罗遇到鹰周韶的时候,就是在这么一个纠结的情况下。
李烟罗的衣服多偏向深色系,鲜少穿白衣,要不是他不想太突兀,他也不会被欢无我蛊惑的穿上一身白衣,要不是收到安赴尘的来信,说是有趣的事情让他来一趟,他也不会下山,要不是他下山不想太引人注意,他也不会让澡雪它们飞高一点,别让人注意到,若非如此,尼玛,他也不会遭遇英雄救美的狗血桥段。
尤其是他在里面就是那个被英雄救得‘美’!
想到这里李烟罗就忍不住想掀桌,尼玛,居然还公主抱,咱只是扭到脚好么!活到现在,自从二十岁之后,除了李苏罗,就连他爹都没这么抱过他好么!
事情是这样的,李烟罗一身白衣黑羽大氅,奕奕然的下山,手拿玉折扇,头发披散,只是将两鬓的鬓发梳理了下,然后就戴上额环扣住长发,一身姿态飘逸的出现在了距离安赴尘所写地址不到百里的一个荒道上。
正好尼玛他就遇上了打劫,他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反应,便听到破空之声,然后那劫匪就从马上摔下来了,然后又是几个连环的破空声,李烟罗因为看那马受惊冲向自己,便后退了一步,谁知道这一步不知怎么就猜到一个石子上,于是脚上一疼,就听到一声清脆的骨骼喀拉的声响,扭伤骨头崴到脚了。
于是李烟罗就被这个从不远处过来,一身劲装的猎户鹰周韶给救了。
鹰周韶是个很有魅力的小伙子,麦色的肌肤,剑眉星目,生的俊朗高大,看着就是只皮光水滑的海东青。
比起这个身高在一米九左右的鹰周韶,目前因为身体异变而只有一米七五的李烟罗实在是太矮了。
于是他说没事,但是鹰周韶还是抱着他回了自己的驻地,一个树屋里面。
看着鹰周韶,李烟罗不可避免的想到了另外一只大型野兽,白起。
这只是海东青的话,白起就是只花豹。
都是捕猎能手,但是尼玛,你可不可以不要摘了一大束花给他之后还笑呵呵的说:“你比花好看。”
李烟罗囧的连话都说不出口了有木有。
拿着一束花,又想到自己现在的模样,李烟罗真心给跪了,连解释都懒得说了,他当初跟白起解释了半年,结果呢?结果就是白起以为他觉得他不够强壮优秀,于是对于狩猎越来越狂热,压根就没想到死心好么!
把花扔到面前的火盆里,看着鹰周韶疑惑的表情,李烟罗缓声答道:“吾不喜欢这些花。”
鹰周韶一愣,然后点了点头:“嗯,回头我摘更好看的给你。”
“……”李烟罗默默的扭过头,无比想念李苏罗。
吃着鹰周韶烤的果子狸肉,李烟罗看了看这个树屋,刚才进来的时候他看到这是两棵巨树上紧挨着的巨大枝干中用很多树枝建筑成的,从里面看都是清一色的圆木头,看样子外壁的那些树枝是为了遮挡这木头中的间隙所弄得,屋子很大,他现在所在的屋子里除了他坐着的一个垫着几层兽皮的木榻,还有几张木凳子,一边还有一个不高的桌子,摆着瓶瓶罐罐,面前烧火的是个铜盆已经很旧了,铜盆下面是一块巨大的长方形石灰岩,那盆子就嵌在凹洞里面,倒是个巧思,而那烤肉就是在铜盆上方慢慢的翻烤。
李烟罗崴了脚,本想着立刻就治好走人算了,但是他刚动动,尼玛那个鹰周韶就拿着一些药草过来,凿烂了给他把脚包上。
有那么一点点不好意思,李烟罗以扇掩面,有点叹气,罢了,就暂且留下看看这人究竟想干嘛。
李烟罗吃着烤肉,最后有点想哭,肉质鲜美是没错啦,但是吃多了就很腻味好吧?
“有野菜么?”李烟罗问道。
鹰周韶一愣,然后到外面树枝上扯了几把晒干的野菜,李烟罗挣扎着起身,痛啊!然后从鹰周韶哪里要了匕首,把野菜切了,把那个果子狸的头也让鹰周韶弄干净之后,又要了几个在外面晒着的剥了皮的兔子的兔头,扔到一个铁锅里面,撒了些调料,然后就吊在火盆上炖汤。
李烟罗自从经历了白起的事情后,就记得很清楚,不要轻易的接受别人食物或者给别人的食物,但是尼玛他炖汤纯粹是为了自己的胃啊!
尼玛给鹰周韶吃是因为这是他的猎物,咱不能独吞啊!
可是为什么你要那么火热的看着我!
李烟罗觉得自己似乎又做错了一件事情。
当天晚上,李烟罗的通讯盘又闪起来了。
鹰周韶看着李烟罗接通,然后那个形状一如如意造型的用询盘的晶石上方映射出安赴尘的模样。
安赴尘道:“怎么还没有来?”
李烟罗看了看鹰周韶,叹气道:“出了点意外,吾明天过去。”
安赴尘也只得点头:“那好吧,你小心点,来了联系我。”
李烟罗收起通讯盘,看着正在看他的鹰周韶说道:“明天吾要离开,汝能送吾进城么?”
于是原本沉着脸的鹰周韶眼睛亮起来了:“好,我送你去。”
李烟罗叹气,他果然出门前该看黄历的,晚上吃了一颗接骨丸和活血散,第二天脚痛就好了很多,勉强能走路了,虽然有点瘸。
出门前鹰周韶很是讨好的说:“我背你吧?”
“不要。”李烟罗斩钉截铁毫不犹豫的拒绝道。
于是鹰周韶想了想说道:“那你等下。”说着就出门了,李烟罗只听到一声狼啸。
然后……
坑爹对吧,坑爹就对了,尼玛这不是真的,这个个头跟水牛差不多的猛兽是狼?!
擦!
不过最后李烟罗还是跟着鹰周韶骑上了这头异于寻常的黑狼,鹰周韶介绍道:“小黑是父亲捡回来的狼崽子,我爹死后就由我养着,虽然看着凶,但是可听话了。”
这货不是狼,这货比较像地狼,李烟罗一边点头一边想到。
黑狼很给力,速度很快,虽然没有骑具颠颠的很难受,但是垫着鞣质过的皮子倒也还好,加上鹰周韶死死的扣住他的腰身,倒也没有多颠簸,傍晚的时候就进了一个镇子,到了安赴尘所在的野狗村。
这个名字很的很囧,但是很符合当地的情况,这里家家养狗,鹰周韶和李烟罗一进城就听到了犬吠,不过很快的,黑狼一声狼啸,那些狗都安静了下来。
李烟罗从黑狼背上下来,联系上安赴尘,没一会就看到了来人。
安赴尘看着那头狼又看到李烟罗,便知是他带来的,在看到鹰周韶,安赴尘乐了,笑道:“又一个?”
李烟罗无语,只能叹气,好一会才道:“吾出生至今,这两日叹气的次数最多。”
成了银紫色。
楼至韦驮叹道:“可真是越来越像汝父了。”
李烟罗无言。
李烟罗遇到鹰周韶的时候,就是在这么一个纠结的情况下。
李烟罗的衣服多偏向深色系,鲜少穿白衣,要不是他不想太突兀,他也不会被欢无我蛊惑的穿上一身白衣,要不是收到安赴尘的来信,说是有趣的事情让他来一趟,他也不会下山,要不是他下山不想太引人注意,他也不会让澡雪它们飞高一点,别让人注意到,若非如此,尼玛,他也不会遭遇英雄救美的狗血桥段。
尤其是他在里面就是那个被英雄救得‘美’!
想到这里李烟罗就忍不住想掀桌,尼玛,居然还公主抱,咱只是扭到脚好么!活到现在,自从二十岁之后,除了李苏罗,就连他爹都没这么抱过他好么!
事情是这样的,李烟罗一身白衣黑羽大氅,奕奕然的下山,手拿玉折扇,头发披散,只是将两鬓的鬓发梳理了下,然后就戴上额环扣住长发,一身姿态飘逸的出现在了距离安赴尘所写地址不到百里的一个荒道上。
正好尼玛他就遇上了打劫,他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反应,便听到破空之声,然后那劫匪就从马上摔下来了,然后又是几个连环的破空声,李烟罗因为看那马受惊冲向自己,便后退了一步,谁知道这一步不知怎么就猜到一个石子上,于是脚上一疼,就听到一声清脆的骨骼喀拉的声响,扭伤骨头崴到脚了。
于是李烟罗就被这个从不远处过来,一身劲装的猎户鹰周韶给救了。
鹰周韶是个很有魅力的小伙子,麦色的肌肤,剑眉星目,生的俊朗高大,看着就是只皮光水滑的海东青。
比起这个身高在一米九左右的鹰周韶,目前因为身体异变而只有一米七五的李烟罗实在是太矮了。
于是他说没事,但是鹰周韶还是抱着他回了自己的驻地,一个树屋里面。
看着鹰周韶,李烟罗不可避免的想到了另外一只大型野兽,白起。
这只是海东青的话,白起就是只花豹。
都是捕猎能手,但是尼玛,你可不可以不要摘了一大束花给他之后还笑呵呵的说:“你比花好看。”
李烟罗囧的连话都说不出口了有木有。
拿着一束花,又想到自己现在的模样,李烟罗真心给跪了,连解释都懒得说了,他当初跟白起解释了半年,结果呢?结果就是白起以为他觉得他不够强壮优秀,于是对于狩猎越来越狂热,压根就没想到死心好么!
把花扔到面前的火盆里,看着鹰周韶疑惑的表情,李烟罗缓声答道:“吾不喜欢这些花。”
鹰周韶一愣,然后点了点头:“嗯,回头我摘更好看的给你。”
“……”李烟罗默默的扭过头,无比想念李苏罗。
吃着鹰周韶烤的果子狸肉,李烟罗看了看这个树屋,刚才进来的时候他看到这是两棵巨树上紧挨着的巨大枝干中用很多树枝建筑成的,从里面看都是清一色的圆木头,看样子外壁的那些树枝是为了遮挡这木头中的间隙所弄得,屋子很大,他现在所在的屋子里除了他坐着的一个垫着几层兽皮的木榻,还有几张木凳子,一边还有一个不高的桌子,摆着瓶瓶罐罐,面前烧火的是个铜盆已经很旧了,铜盆下面是一块巨大的长方形石灰岩,那盆子就嵌在凹洞里面,倒是个巧思,而那烤肉就是在铜盆上方慢慢的翻烤。
李烟罗崴了脚,本想着立刻就治好走人算了,但是他刚动动,尼玛那个鹰周韶就拿着一些药草过来,凿烂了给他把脚包上。
有那么一点点不好意思,李烟罗以扇掩面,有点叹气,罢了,就暂且留下看看这人究竟想干嘛。
李烟罗吃着烤肉,最后有点想哭,肉质鲜美是没错啦,但是吃多了就很腻味好吧?
“有野菜么?”李烟罗问道。
鹰周韶一愣,然后到外面树枝上扯了几把晒干的野菜,李烟罗挣扎着起身,痛啊!然后从鹰周韶哪里要了匕首,把野菜切了,把那个果子狸的头也让鹰周韶弄干净之后,又要了几个在外面晒着的剥了皮的兔子的兔头,扔到一个铁锅里面,撒了些调料,然后就吊在火盆上炖汤。
李烟罗自从经历了白起的事情后,就记得很清楚,不要轻易的接受别人食物或者给别人的食物,但是尼玛他炖汤纯粹是为了自己的胃啊!
尼玛给鹰周韶吃是因为这是他的猎物,咱不能独吞啊!
可是为什么你要那么火热的看着我!
李烟罗觉得自己似乎又做错了一件事情。
当天晚上,李烟罗的通讯盘又闪起来了。
鹰周韶看着李烟罗接通,然后那个形状一如如意造型的用询盘的晶石上方映射出安赴尘的模样。
安赴尘道:“怎么还没有来?”
李烟罗看了看鹰周韶,叹气道:“出了点意外,吾明天过去。”
安赴尘也只得点头:“那好吧,你小心点,来了联系我。”
李烟罗收起通讯盘,看着正在看他的鹰周韶说道:“明天吾要离开,汝能送吾进城么?”
于是原本沉着脸的鹰周韶眼睛亮起来了:“好,我送你去。”
李烟罗叹气,他果然出门前该看黄历的,晚上吃了一颗接骨丸和活血散,第二天脚痛就好了很多,勉强能走路了,虽然有点瘸。
出门前鹰周韶很是讨好的说:“我背你吧?”
“不要。”李烟罗斩钉截铁毫不犹豫的拒绝道。
于是鹰周韶想了想说道:“那你等下。”说着就出门了,李烟罗只听到一声狼啸。
然后……
坑爹对吧,坑爹就对了,尼玛这不是真的,这个个头跟水牛差不多的猛兽是狼?!
擦!
不过最后李烟罗还是跟着鹰周韶骑上了这头异于寻常的黑狼,鹰周韶介绍道:“小黑是父亲捡回来的狼崽子,我爹死后就由我养着,虽然看着凶,但是可听话了。”
这货不是狼,这货比较像地狼,李烟罗一边点头一边想到。
黑狼很给力,速度很快,虽然没有骑具颠颠的很难受,但是垫着鞣质过的皮子倒也还好,加上鹰周韶死死的扣住他的腰身,倒也没有多颠簸,傍晚的时候就进了一个镇子,到了安赴尘所在的野狗村。
这个名字很的很囧,但是很符合当地的情况,这里家家养狗,鹰周韶和李烟罗一进城就听到了犬吠,不过很快的,黑狼一声狼啸,那些狗都安静了下来。
李烟罗从黑狼背上下来,联系上安赴尘,没一会就看到了来人。
安赴尘看着那头狼又看到李烟罗,便知是他带来的,在看到鹰周韶,安赴尘乐了,笑道:“又一个?”
李烟罗无语,只能叹气,好一会才道:“吾出生至今,这两日叹气的次数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