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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月扬唇轻笑着道。
“我看眼前倒是有一位。听你姨母说,倾炎这孩子一直惦记着你呢。”应贵妃指了指风倾炎道。
“炎哥哥是绯儿亲人,不管绯儿是男是女,炎哥哥都会惦记绯儿对不对?”火绯月一脸自信地道。
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有可能会变质,值得信任,那便是亲情,亲情之间,才是永恒天长地久。
“当然了,不管绯儿是男是女,是胖是瘦,是黑是白,是美是丑,炎哥哥永远都会惦记着绯儿。”风倾炎毫不吝啬地道。
几个人说说笑笑之间,便来到了钟秀宫花厅。
众人相继坐好,宫女和太监马上奉上各色糕点和水果。
南宫哲也跟着坐花厅内,他已将身边那些美女遣散,看起来颇像孤家寡人,但是,那身玫红色妖艳打扮还是有点过于招摇,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一个值得依靠人。但是女人就是这么奇怪,越是不老实男人,反而越受女人欢迎,因为,女人喜欢,往往就是那些花花公子甜言蜜语,而一个会说甜言蜜语男人,同样话,他也许会对几十个女人说,所以,找男人,关键是看他为你做了些什么,而千万不要用耳朵去谈恋爱,以为一句没你会死就以为对方有多爱你了,照火绯月理论,还不如来些金子为实。
“绯儿,很抱歉,蝶儿这几天病发了,如今京城谣言四起,想必绯儿也有所耳闻吧,应姨到现还没有蝶儿消息。”随意地聊了一些家常,应贵妃直奔主题,将目前处境和盘托出。
“绯儿亲眼目睹蝶公主病发情况,只可惜,绯儿没能拦住蝶公主。”火绯月一脸遗憾地道。
“这不怪你,蝶儿病一旦发作,根本没人能拦得住她,等过段时间蝶儿清醒了,到时候再麻烦绯儿为她诊治,现,就让应姨带你参观一下皇宫,以后万一倾炎没空带你过来,你也可以随时过来找应姨聊聊。”应贵妃一脸真诚地道。
火绯月点点头,便随着应贵妃一起,开始参观起北柳国皇宫来。
对于火绯月来说,皇宫这种地方他早就不知道进过多少次了,但是,她还是非常认真地记着皇宫道路,脑海中形成一张活地图,就像应贵妃所说那样,万一到时候炎哥哥没空带她进来,而她又有重要事情进来找应贵妃话,就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了。
参观皇宫路上,火绯月一行人还遇到了北柳国太子,无论是身高还是五官,太子都毫不逊色,但是太子给人感觉,却不像南宫哲那般清爽纯净,虽然,南宫哲身边美女环伺,但是,南宫哲浑身上下所散发出来气质,却是非常清澈干净,不像太子那般浑浊。
太子给人感觉特别不舒服,眼睛浮肿如核桃,像火绯月这种学医人一看就知道是肾气不足导致废水堆积眼袋上,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就特别虚浮,特别没有精神,病怏怏一看就知道是纵欲过度。
看来,北柳国皇室都好美色,不知道那位传说中美得冒泡二皇子南宫烨是不是也和他兄弟姐妹一样,热衷于美色。
从皇宫出去后,风倾炎因为临时有事离开了,火绯月一个人随意地闲逛着,当她一家珠宝店铺里见到一个火红色玫瑰琉璃簪子时候,顿时觉得这个发簪与雪儿姐姐太配了,于是决定将发簪买下回去送给姬雪歌。
然后,就她付好钱,拿着手中簪子准备离开时候,一道狂妄嚣张声音突然间想起。
“那个簪子是我先看中,不许你将它买走!”那女子蛮不讲理地道。
当那刁蛮女子站到火绯月面前时候,正这家店里闲逛客人忍不住窃窃私语起来。
“天哪,那颗是廖将军女儿廖玉梅啊,这北柳国,别说是女子了,能够打得赢她男子都屈指可数,得罪谁也不能得罪了这座瘟神呀,看来,这位小公子只能自认倒霉了。”
“可不是嘛,我记得前阵子有位姑娘得罪了廖玉梅,廖玉梅差点没把人家给五马分尸了。”
“是啊,甚至连蝶公主都廖玉梅身上吃了亏呢,廖玉梅她根本就是一个杀神啊。希望这位小公子能够识趣一点,免得血溅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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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断袖之癖
章节名:第九章:断袖之癖
面对着众人议论纷纷,廖玉梅一脸得意,这个大陆上,实力就是大通行证,只要拳头比人家硬,就可以横着走。
事实上,这之前,她确实是见过这支簪子,也曾仔细地拿手上研究过,后来觉得这簪子是琉璃做,不够贵气,戴头上无法彰显她高贵,所以,她便不打算买了,现,见自己原本想买东西要被别人买走了,顿时觉得那支簪子怎么看怎么漂亮,非得从别人手上将那支簪子抢过来才行。
火绯月闻言,将簪子塞进自己怀中,连正眼都没有看廖玉梅一眼,自顾自地举步跨出了珠宝店。
众人见状,忍不住发出阵阵抽气声。这小子简直就是活腻了,嫌命长也没必要用这种方式来自杀呀,要知道落廖玉梅手上,那可是生不如死,身为大将军女儿,廖玉梅擅长使用各种酷刑,绝对能够将人折磨得比鬼还像鬼,这也是大伙怕她很大原因。
很多时候,死,反而并不是那么可怕,反而是这种酷刑,加令人觉得畏惧。
可是,如今,一个文文弱弱俊俏书生,居然敢不将廖玉梅话放眼里,如此嚣张无视,莫非他是聋子?
“喂,我跟你说话呢?你聋了还是哑了?”廖玉梅见状,气得跺脚,大声吼道,“你识趣点就马上将那支簪子给我留下,否则话,我一定让你后悔出生这个世界上!”
火绯月唇角勾起一抹冰冷弧度,手中内劲暗凝,正准备打她一个措手不及。
能够用阴招将人打败情况下,火绯月绝对不会浪费时间跟人光明正大地比试,因为使用阴招,往往能够节省不少力气,这也是为什么火绯月这么喜欢使用阴招大原因。所谓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也。虽然阴招也要战斗,但是,往往能够先发制人,一招便将人给秒杀了。
然而,就火绯月悄无声息地将内劲凝结于指尖时候,一个俊朗男子手摇折扇,一脸潇洒地走了进来。
火绯月见状满脸黑线,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风倾涵。
此时,已经是严冬腊月,虽然今天阳光明媚,天空中也没有飘什么鹅毛大雪,但是,空气中却有着一股说不出来冰寒,冬天毕竟是冬天,阳光再灿烂,也无法融化掉空气中寒气。
可就这样冷寒季节里,风倾涵居然手摇折扇,怎么看怎么不协调,可偏偏北柳国女人们就吃这一套,一看见风倾涵出现,一个个立马眼冒爱心,变得比小绵羊还要乖巧可爱,就连之前凶神恶煞廖玉梅,见到风倾涵后,也立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变,浑身上下都微笑,眼睛温柔得简直可以掐出水来了。
风倾涵风度翩翩地走到火绯月面前,指了指火绯月手中那支琉璃簪子,一脸公正无私地道:“你一个大男人,要这根簪子有什么?何必跟个姑娘家抢呢?我们做男人,就该大方点,就让给人家姑娘吧。”
不得不说,风倾涵对女人果然有一套,就这么几句话,便收服了珠宝店里所有女人。做男人嘛,就该像倾涵公子这般大方,凡事都让着女人一点。
只不过,这些女人没有想到是,风倾涵这么做完全是替别人大方,这簪子本来是属于火绯月,他拿火绯月东西去展现所谓男人大方,根本就是卑鄙无耻不要脸。
“倾涵,这支簪子本来就是我看中,是他抢了我簪子。”廖玉梅恶人先告状,嗲声嗲气地道。
风倾涵竟然主动为她出头,这太令她高兴了,这是不是意味着,风倾涵对自己有意思呢?
话说这个廖玉梅还真是会胡思乱想,风倾涵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大庭广众之下表现自己翩翩贵公子风度,跟廖玉梅完全没有关系,换句话说,就算此时此刻是别姑娘与火绯月发生了冲突,他也会帮那姑娘出头。
风倾涵闻言,自以为潇洒地摇了摇折扇,冲廖玉梅淡淡一笑道:“人与人之间,没必要那么计较,只要那位公子肯将簪子给你,咱们犯不着斤斤计较。”
店铺内姑娘闻言,是对风倾涵佩服得五体投地,恨不得扑上前去猛亲几口。
绯月扬唇轻笑着道。
“我看眼前倒是有一位。听你姨母说,倾炎这孩子一直惦记着你呢。”应贵妃指了指风倾炎道。
“炎哥哥是绯儿亲人,不管绯儿是男是女,炎哥哥都会惦记绯儿对不对?”火绯月一脸自信地道。
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有可能会变质,值得信任,那便是亲情,亲情之间,才是永恒天长地久。
“当然了,不管绯儿是男是女,是胖是瘦,是黑是白,是美是丑,炎哥哥永远都会惦记着绯儿。”风倾炎毫不吝啬地道。
几个人说说笑笑之间,便来到了钟秀宫花厅。
众人相继坐好,宫女和太监马上奉上各色糕点和水果。
南宫哲也跟着坐花厅内,他已将身边那些美女遣散,看起来颇像孤家寡人,但是,那身玫红色妖艳打扮还是有点过于招摇,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一个值得依靠人。但是女人就是这么奇怪,越是不老实男人,反而越受女人欢迎,因为,女人喜欢,往往就是那些花花公子甜言蜜语,而一个会说甜言蜜语男人,同样话,他也许会对几十个女人说,所以,找男人,关键是看他为你做了些什么,而千万不要用耳朵去谈恋爱,以为一句没你会死就以为对方有多爱你了,照火绯月理论,还不如来些金子为实。
“绯儿,很抱歉,蝶儿这几天病发了,如今京城谣言四起,想必绯儿也有所耳闻吧,应姨到现还没有蝶儿消息。”随意地聊了一些家常,应贵妃直奔主题,将目前处境和盘托出。
“绯儿亲眼目睹蝶公主病发情况,只可惜,绯儿没能拦住蝶公主。”火绯月一脸遗憾地道。
“这不怪你,蝶儿病一旦发作,根本没人能拦得住她,等过段时间蝶儿清醒了,到时候再麻烦绯儿为她诊治,现,就让应姨带你参观一下皇宫,以后万一倾炎没空带你过来,你也可以随时过来找应姨聊聊。”应贵妃一脸真诚地道。
火绯月点点头,便随着应贵妃一起,开始参观起北柳国皇宫来。
对于火绯月来说,皇宫这种地方他早就不知道进过多少次了,但是,她还是非常认真地记着皇宫道路,脑海中形成一张活地图,就像应贵妃所说那样,万一到时候炎哥哥没空带她进来,而她又有重要事情进来找应贵妃话,就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了。
参观皇宫路上,火绯月一行人还遇到了北柳国太子,无论是身高还是五官,太子都毫不逊色,但是太子给人感觉,却不像南宫哲那般清爽纯净,虽然,南宫哲身边美女环伺,但是,南宫哲浑身上下所散发出来气质,却是非常清澈干净,不像太子那般浑浊。
太子给人感觉特别不舒服,眼睛浮肿如核桃,像火绯月这种学医人一看就知道是肾气不足导致废水堆积眼袋上,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就特别虚浮,特别没有精神,病怏怏一看就知道是纵欲过度。
看来,北柳国皇室都好美色,不知道那位传说中美得冒泡二皇子南宫烨是不是也和他兄弟姐妹一样,热衷于美色。
从皇宫出去后,风倾炎因为临时有事离开了,火绯月一个人随意地闲逛着,当她一家珠宝店铺里见到一个火红色玫瑰琉璃簪子时候,顿时觉得这个发簪与雪儿姐姐太配了,于是决定将发簪买下回去送给姬雪歌。
然后,就她付好钱,拿着手中簪子准备离开时候,一道狂妄嚣张声音突然间想起。
“那个簪子是我先看中,不许你将它买走!”那女子蛮不讲理地道。
当那刁蛮女子站到火绯月面前时候,正这家店里闲逛客人忍不住窃窃私语起来。
“天哪,那颗是廖将军女儿廖玉梅啊,这北柳国,别说是女子了,能够打得赢她男子都屈指可数,得罪谁也不能得罪了这座瘟神呀,看来,这位小公子只能自认倒霉了。”
“可不是嘛,我记得前阵子有位姑娘得罪了廖玉梅,廖玉梅差点没把人家给五马分尸了。”
“是啊,甚至连蝶公主都廖玉梅身上吃了亏呢,廖玉梅她根本就是一个杀神啊。希望这位小公子能够识趣一点,免得血溅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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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之前,她确实是见过这支簪子,也曾仔细地拿手上研究过,后来觉得这簪子是琉璃做,不够贵气,戴头上无法彰显她高贵,所以,她便不打算买了,现,见自己原本想买东西要被别人买走了,顿时觉得那支簪子怎么看怎么漂亮,非得从别人手上将那支簪子抢过来才行。
火绯月闻言,将簪子塞进自己怀中,连正眼都没有看廖玉梅一眼,自顾自地举步跨出了珠宝店。
众人见状,忍不住发出阵阵抽气声。这小子简直就是活腻了,嫌命长也没必要用这种方式来自杀呀,要知道落廖玉梅手上,那可是生不如死,身为大将军女儿,廖玉梅擅长使用各种酷刑,绝对能够将人折磨得比鬼还像鬼,这也是大伙怕她很大原因。
很多时候,死,反而并不是那么可怕,反而是这种酷刑,加令人觉得畏惧。
可是,如今,一个文文弱弱俊俏书生,居然敢不将廖玉梅话放眼里,如此嚣张无视,莫非他是聋子?
“喂,我跟你说话呢?你聋了还是哑了?”廖玉梅见状,气得跺脚,大声吼道,“你识趣点就马上将那支簪子给我留下,否则话,我一定让你后悔出生这个世界上!”
火绯月唇角勾起一抹冰冷弧度,手中内劲暗凝,正准备打她一个措手不及。
能够用阴招将人打败情况下,火绯月绝对不会浪费时间跟人光明正大地比试,因为使用阴招,往往能够节省不少力气,这也是为什么火绯月这么喜欢使用阴招大原因。所谓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也。虽然阴招也要战斗,但是,往往能够先发制人,一招便将人给秒杀了。
然而,就火绯月悄无声息地将内劲凝结于指尖时候,一个俊朗男子手摇折扇,一脸潇洒地走了进来。
火绯月见状满脸黑线,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风倾涵。
此时,已经是严冬腊月,虽然今天阳光明媚,天空中也没有飘什么鹅毛大雪,但是,空气中却有着一股说不出来冰寒,冬天毕竟是冬天,阳光再灿烂,也无法融化掉空气中寒气。
可就这样冷寒季节里,风倾涵居然手摇折扇,怎么看怎么不协调,可偏偏北柳国女人们就吃这一套,一看见风倾涵出现,一个个立马眼冒爱心,变得比小绵羊还要乖巧可爱,就连之前凶神恶煞廖玉梅,见到风倾涵后,也立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变,浑身上下都微笑,眼睛温柔得简直可以掐出水来了。
风倾涵风度翩翩地走到火绯月面前,指了指火绯月手中那支琉璃簪子,一脸公正无私地道:“你一个大男人,要这根簪子有什么?何必跟个姑娘家抢呢?我们做男人,就该大方点,就让给人家姑娘吧。”
不得不说,风倾涵对女人果然有一套,就这么几句话,便收服了珠宝店里所有女人。做男人嘛,就该像倾涵公子这般大方,凡事都让着女人一点。
只不过,这些女人没有想到是,风倾涵这么做完全是替别人大方,这簪子本来是属于火绯月,他拿火绯月东西去展现所谓男人大方,根本就是卑鄙无耻不要脸。
“倾涵,这支簪子本来就是我看中,是他抢了我簪子。”廖玉梅恶人先告状,嗲声嗲气地道。
风倾涵竟然主动为她出头,这太令她高兴了,这是不是意味着,风倾涵对自己有意思呢?
话说这个廖玉梅还真是会胡思乱想,风倾涵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大庭广众之下表现自己翩翩贵公子风度,跟廖玉梅完全没有关系,换句话说,就算此时此刻是别姑娘与火绯月发生了冲突,他也会帮那姑娘出头。
风倾涵闻言,自以为潇洒地摇了摇折扇,冲廖玉梅淡淡一笑道:“人与人之间,没必要那么计较,只要那位公子肯将簪子给你,咱们犯不着斤斤计较。”
店铺内姑娘闻言,是对风倾涵佩服得五体投地,恨不得扑上前去猛亲几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