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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也是被凶暴的野兽追击了么,还是溪甲杀手!……啊,还真是幸运呢,那些家伙虽然偷袭一流,可是移动起来速度并不快呢。”
洛兰咬了一口手里的土豆饼,一边把肉酱涂在上面,一边感慨着。
在场四人都是年轻人,平均年龄在二十岁上下(至少外表是这样的),稍微坐下了一会,大家就聊开了。
泰蕾莎的料理技术着实不错,很难相信这个女孩子是一个魔法师。
弗利德印象中的魔法师都是一群整日和药草药水、魔石法杖打交道的人,身上散发着羊皮纸和各种草药的味道,如果是精研魔石魔法的人,还会带着矿石的土味,很难想象粘着食材气味的魔法师是个什么样子。
魔法师中,绝大部分都是狂热的学者,对于他们而言,食物什么的随随便便搞搞就行啦!节约时间,以便能够把尽可能多的时间用于探究神秘学的领域。
泰蕾莎能有这么好的手艺着实是惊人。
然而弗利德所不知道的是,他对于魔法师的误解真的是太严重了,就好像哈特对于骑士的误解一样。确实大魔法师忙得很,可是他教导的那群新人魔法师,当然要负责打杂啦!就好像拜师之后,老师会狠狠使唤弟子一样,大魔法师自然也很乐意把麻烦的琐事——比如做饭——推给自己的弟子。
大家剩下的素材只有土豆和肉干,哈特试着狩猎过,可是这大草原是在不合适狩猎:视野太好了!不光是人类如此,动物亦然。
至少在两百米开外,机警的野兔就能发现人类的踪迹,逃之夭夭。
能在大自然残酷的“弱肉强食”的法则下生存的,弱者为了生存,只能不断地磨练自己的逃生技巧。
再加上弗利德和哈特都不擅长狩猎,论弓箭技术还勉强过关,可似乎狩猎又不单纯的看射箭技术!想在这大草原里狩猎,还不如省点力气赶路呢!
把土豆和肉干交给弗利德,大概他只能随便的做个肉汤吧。可是在泰蕾莎手里,巧妙的把土豆捏碎,混合着泡好的肉干,捏出来一个又一个的可口的土豆饼。陪着便携的肉酱,淀粉补充进肚子里,食材的味道混着和盐的咸味留在嘴巴和喉咙里,真正意义的齿颊留香。
洛兰说话的功夫,转眼已经消灭了两个,把手伸向了第三个。泰蕾莎听她说起自己的经历,尴尬的笑了笑,没有应答。
倒是哈特半开玩笑的说:“好像这里的生物都很暴躁啊?先是溪甲杀手,又是袭击洛兰小姐的兽群。”
“嘛,叫我洛兰就好了。”
赤发少女一边把嘴巴塞满,一边说着。对于冒险者而言,填饱肚子才是第一位的,吃相?礼节?那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保不齐什么时候危险的野兽就会被食物的香味吸引过来,为了在那时候能拿出全力迎战,必须缩短进食时间。
这是冒险者们常年在外奔波积累起来的智慧。
弗利德沉默不语,确实有点反常。
兽群袭击冒险者,这还算是常见,也说得通。但……溪甲杀手就有点不靠谱了。
举个例子来说,狮子捕杀猎物的方式,是四肢奔跑,直接用嘴咬杀,不管出现什么情况,狮子都不会拿出刀叉,双腿追逐猎物,一刀把它砍倒再剥皮烧烤——那样就不是狮子而是狮型兽人了。
同理,溪甲杀手的捕食习性是藏在泥土里,静候猎物饮水的时候发动雷霆一击……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潜伏”型的猎手,转而变成奔袭的呢?
弗利德隐约觉着有些不对劲的地方。这无边无际的草原,恐怕隐藏着某些危机。见多识广的他,本能的感觉到了阴谋的味道。
不过,野兽暴走……那真的是人为能够操作的么?而且……就算操作了,到底是想干什么呢?线索太少,这种时候根本没法做出正确的推理。如果强行得出结论,反而会阻碍之后的思... -->>
“哎……也是被凶暴的野兽追击了么,还是溪甲杀手!……啊,还真是幸运呢,那些家伙虽然偷袭一流,可是移动起来速度并不快呢。”
洛兰咬了一口手里的土豆饼,一边把肉酱涂在上面,一边感慨着。
在场四人都是年轻人,平均年龄在二十岁上下(至少外表是这样的),稍微坐下了一会,大家就聊开了。
泰蕾莎的料理技术着实不错,很难相信这个女孩子是一个魔法师。
弗利德印象中的魔法师都是一群整日和药草药水、魔石法杖打交道的人,身上散发着羊皮纸和各种草药的味道,如果是精研魔石魔法的人,还会带着矿石的土味,很难想象粘着食材气味的魔法师是个什么样子。
魔法师中,绝大部分都是狂热的学者,对于他们而言,食物什么的随随便便搞搞就行啦!节约时间,以便能够把尽可能多的时间用于探究神秘学的领域。
泰蕾莎能有这么好的手艺着实是惊人。
然而弗利德所不知道的是,他对于魔法师的误解真的是太严重了,就好像哈特对于骑士的误解一样。确实大魔法师忙得很,可是他教导的那群新人魔法师,当然要负责打杂啦!就好像拜师之后,老师会狠狠使唤弟子一样,大魔法师自然也很乐意把麻烦的琐事——比如做饭——推给自己的弟子。
大家剩下的素材只有土豆和肉干,哈特试着狩猎过,可是这大草原是在不合适狩猎:视野太好了!不光是人类如此,动物亦然。
至少在两百米开外,机警的野兔就能发现人类的踪迹,逃之夭夭。
能在大自然残酷的“弱肉强食”的法则下生存的,弱者为了生存,只能不断地磨练自己的逃生技巧。
再加上弗利德和哈特都不擅长狩猎,论弓箭技术还勉强过关,可似乎狩猎又不单纯的看射箭技术!想在这大草原里狩猎,还不如省点力气赶路呢!
把土豆和肉干交给弗利德,大概他只能随便的做个肉汤吧。可是在泰蕾莎手里,巧妙的把土豆捏碎,混合着泡好的肉干,捏出来一个又一个的可口的土豆饼。陪着便携的肉酱,淀粉补充进肚子里,食材的味道混着和盐的咸味留在嘴巴和喉咙里,真正意义的齿颊留香。
洛兰说话的功夫,转眼已经消灭了两个,把手伸向了第三个。泰蕾莎听她说起自己的经历,尴尬的笑了笑,没有应答。
倒是哈特半开玩笑的说:“好像这里的生物都很暴躁啊?先是溪甲杀手,又是袭击洛兰小姐的兽群。”
“嘛,叫我洛兰就好了。”
赤发少女一边把嘴巴塞满,一边说着。对于冒险者而言,填饱肚子才是第一位的,吃相?礼节?那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保不齐什么时候危险的野兽就会被食物的香味吸引过来,为了在那时候能拿出全力迎战,必须缩短进食时间。
这是冒险者们常年在外奔波积累起来的智慧。
弗利德沉默不语,确实有点反常。
兽群袭击冒险者,这还算是常见,也说得通。但……溪甲杀手就有点不靠谱了。
举个例子来说,狮子捕杀猎物的方式,是四肢奔跑,直接用嘴咬杀,不管出现什么情况,狮子都不会拿出刀叉,双腿追逐猎物,一刀把它砍倒再剥皮烧烤——那样就不是狮子而是狮型兽人了。
同理,溪甲杀手的捕食习性是藏在泥土里,静候猎物饮水的时候发动雷霆一击……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潜伏”型的猎手,转而变成奔袭的呢?
弗利德隐约觉着有些不对劲的地方。这无边无际的草原,恐怕隐藏着某些危机。见多识广的他,本能的感觉到了阴谋的味道。
不过,野兽暴走……那真的是人为能够操作的么?而且……就算操作了,到底是想干什么呢?线索太少,这种时候根本没法做出正确的推理。如果强行得出结论,反而会阻碍之后的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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