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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半个月,林秀的生活,可谓是风平浪静。
经过了上次的事情之后,天香楼终于偃旗息鼓,别的酒楼,青楼等,也没有人再来找他,让他能够安安静静的赚钱和修行。
背靠大树好乘凉,那件事情过后,他们肯定也都知道了林秀在为皇宫做事,谁要是还敢有什么小动作,那和找死没有什么区别。
可以说,只有这个差事在身一天,林秀就可以在王都横着走。
有元晶的帮助,林秀进境飞快,就连灵音都说,按照这样的趋势,或许不用等到今年冬天,他的能力就能觉醒第二次。
这算是一个不好不坏的消息。
修行不断进步,自然是好事,但从这些日子的修行效果来看,林秀的天赋其实并不高,需要借助元晶,才能达到这种速度,倘若没有元晶,他和那些真正的天才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
好在别人的修行之路只有一条,林秀却有好几条,这些天来,他一直在跟着孙大力锤炼力量,孙大力对林秀表现出来的力量很是震惊,但他脑子转不过弯,很容易就被林秀以天阶异术觉醒的副作用糊弄过去了。
半个月过去,气温也稍稍降了一些,林秀预计,可能再过大半个月,摘月楼的生意,就没有办法做下去了。
不过,这些日子下来,他已经积攒了不少银子,虽不至于让林家一下子大富大贵,但也不用再紧巴巴的过日子。
如今,林秀已然适应了新的生活,甚至有些享受。
他十分享受这种一家人每天都在一起,其乐融融的感觉,若是再给他一次机会,林秀未必会选择回到那个熟悉的世界。
唯一有些想念的是那个世界的娱乐。
追剧,看电影,KTV,剧本杀,密室逃脱,从早到晚,可以玩一整天都不重样,但这个世界的娱乐却少的可怜。
蹴鞠,大热天的,没人会去玩这个。
斗鸡,遛鸟,斗蛐蛐,他又没什么兴趣。
若是有朋友,还可以参加一些宴会,可以前的林秀,就在府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根本没什么朋友,自然也没有人请他。
倒是还有一项娱乐,是王都男人最喜欢的,那就是逛青楼,这更不在林秀的考虑之中。
虽说林秀的灵魂早已身经百战,可身体还是清白之身,第一次体验,当然不能交代在那种地方,不,第几次体验也不能,连明河公主都夸赞的长相,如果去了青楼,到时候到底是谁嫖谁,怕是那些姑娘倒贴钱都愿意。
更何况,要是被赵灵音知道了,他双腿肯定不保。
无聊,太无聊了!
上辈子的林秀,不是在策马奔腾,就是在策马奔腾的路上,更是各大酒吧夜店的VVVIP客户,娱乐生活何其丰富,他也早就适应了那种生活。
可现在,每天不是修行,就是给皇宫制冰,再不找点乐子,他恐怕会被憋出病来。
今天一大清早,林秀就带着孙大力和大黄,出门闲逛了。
才过了半个多月,大黄整条狗就胖了整整一圈,从之前的骨瘦嶙峋,一张皮包着骨头,变的圆润了不少,身上也有些肉了。
林秀仔细思忖之后,觉得以后出门还是带着大黄的好。
作为一条狗,它拥有孙大力没有的嗅觉和警觉,可以比人类更早的察觉到危险,林秀觉得它当护卫都比孙大力靠谱。
孙大力和大黄跟在林秀身后,一人一狗嘴里都叼了一只鸡腿,孙大力吃的满嘴流油,问林秀道:“少爷,我们这是去哪里?”
林秀百无聊赖道:“随便逛逛。”
待在家里,他实在是被闷坏了,出来随便逛逛也好。
这两日天气有所转凉,现在也还是早上,街道上行人不少,各种吆喝声和叫卖声络绎不绝,林秀正觉得嘈杂,忽有一段特别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
这声音软糯婉转,像是吴侬软语,林秀曾经交往过一个苏州的女孩子,她说话便总是软软糯糯的,让人酥到了骨子里。
这声音勾起了林秀一些回忆,他不由的循着声音飘来的方向,寻找了过去。
十几步之后,林秀在一处两层的小阁前停了下来。
小阁前的牌匾上,写着“梨花苑”三个鎏金的大字。
这应该是一处... -->>
接下来的半个月,林秀的生活,可谓是风平浪静。
经过了上次的事情之后,天香楼终于偃旗息鼓,别的酒楼,青楼等,也没有人再来找他,让他能够安安静静的赚钱和修行。
背靠大树好乘凉,那件事情过后,他们肯定也都知道了林秀在为皇宫做事,谁要是还敢有什么小动作,那和找死没有什么区别。
可以说,只有这个差事在身一天,林秀就可以在王都横着走。
有元晶的帮助,林秀进境飞快,就连灵音都说,按照这样的趋势,或许不用等到今年冬天,他的能力就能觉醒第二次。
这算是一个不好不坏的消息。
修行不断进步,自然是好事,但从这些日子的修行效果来看,林秀的天赋其实并不高,需要借助元晶,才能达到这种速度,倘若没有元晶,他和那些真正的天才之间,还有很大的差距。
好在别人的修行之路只有一条,林秀却有好几条,这些天来,他一直在跟着孙大力锤炼力量,孙大力对林秀表现出来的力量很是震惊,但他脑子转不过弯,很容易就被林秀以天阶异术觉醒的副作用糊弄过去了。
半个月过去,气温也稍稍降了一些,林秀预计,可能再过大半个月,摘月楼的生意,就没有办法做下去了。
不过,这些日子下来,他已经积攒了不少银子,虽不至于让林家一下子大富大贵,但也不用再紧巴巴的过日子。
如今,林秀已然适应了新的生活,甚至有些享受。
他十分享受这种一家人每天都在一起,其乐融融的感觉,若是再给他一次机会,林秀未必会选择回到那个熟悉的世界。
唯一有些想念的是那个世界的娱乐。
追剧,看电影,KTV,剧本杀,密室逃脱,从早到晚,可以玩一整天都不重样,但这个世界的娱乐却少的可怜。
蹴鞠,大热天的,没人会去玩这个。
斗鸡,遛鸟,斗蛐蛐,他又没什么兴趣。
若是有朋友,还可以参加一些宴会,可以前的林秀,就在府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根本没什么朋友,自然也没有人请他。
倒是还有一项娱乐,是王都男人最喜欢的,那就是逛青楼,这更不在林秀的考虑之中。
虽说林秀的灵魂早已身经百战,可身体还是清白之身,第一次体验,当然不能交代在那种地方,不,第几次体验也不能,连明河公主都夸赞的长相,如果去了青楼,到时候到底是谁嫖谁,怕是那些姑娘倒贴钱都愿意。
更何况,要是被赵灵音知道了,他双腿肯定不保。
无聊,太无聊了!
上辈子的林秀,不是在策马奔腾,就是在策马奔腾的路上,更是各大酒吧夜店的VVVIP客户,娱乐生活何其丰富,他也早就适应了那种生活。
可现在,每天不是修行,就是给皇宫制冰,再不找点乐子,他恐怕会被憋出病来。
今天一大清早,林秀就带着孙大力和大黄,出门闲逛了。
才过了半个多月,大黄整条狗就胖了整整一圈,从之前的骨瘦嶙峋,一张皮包着骨头,变的圆润了不少,身上也有些肉了。
林秀仔细思忖之后,觉得以后出门还是带着大黄的好。
作为一条狗,它拥有孙大力没有的嗅觉和警觉,可以比人类更早的察觉到危险,林秀觉得它当护卫都比孙大力靠谱。
孙大力和大黄跟在林秀身后,一人一狗嘴里都叼了一只鸡腿,孙大力吃的满嘴流油,问林秀道:“少爷,我们这是去哪里?”
林秀百无聊赖道:“随便逛逛。”
待在家里,他实在是被闷坏了,出来随便逛逛也好。
这两日天气有所转凉,现在也还是早上,街道上行人不少,各种吆喝声和叫卖声络绎不绝,林秀正觉得嘈杂,忽有一段特别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
这声音软糯婉转,像是吴侬软语,林秀曾经交往过一个苏州的女孩子,她说话便总是软软糯糯的,让人酥到了骨子里。
这声音勾起了林秀一些回忆,他不由的循着声音飘来的方向,寻找了过去。
十几步之后,林秀在一处两层的小阁前停了下来。
小阁前的牌匾上,写着“梨花苑”三个鎏金的大字。
这应该是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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