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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娘为什么不如别人的爹娘;为什么别人可以穿好的吃好的,而我却什么也没有,还要经常饿肚子;为什么在别人尽情玩耍的时候,我却要拼命地干活……”
刀歌眼睛直直盯着地上,不知道有没有在听。
“我恨那里的一切。我觉得自己被瞧不起,我觉得其他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每天都不敢出门,躲着每一个人。我经常在家里大发脾气,摔东西,大吼大叫。每次我闹完之后,我娘就会在家里收拾东西:被摔破的碗,被摔坏的椅子,被推倒的柜子……我爹还要出来到处找我,大街小巷地喊我的名字。我恨那个名字,我生怕被认识我的人听到我爹在喊我的名字,于是我就躲起来,捧着耳朵不去听。有时候我一直躲到晚上,直到肚子饿得受不了了才回家。”
刀歌看了一眼余庙。
“很可恶是吗?”余庙淡淡笑了下,接着说,“记得有一次我回家时已经很晚了,家里的灯还亮着,我打开门,我娘看我回来了就连忙过来问我饿了没有,我拉住她问饭在哪。之后我就一个人坐在桌子上狼吞虎咽,我那时候根本不会想他们吃了没有,我只顾自己吃。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碗都被我摔坏了,他们连吃饭的碗都没有,而那天就只有我一个人吃了饭。不久后,我得到了一个让我兴奋得几晚都没有睡着的消息,那就是我听到有人说在某个地方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宝藏,很多去寻宝的人都发了大财。我便到处向人打听,得知那个地方就是余晖城。于是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离开三桥城去余晖城,我要变得辉煌腾达,我要证明自己。而我在出发之前,还做了一件事。”
刀歌似乎有兴趣了,他问:“什么事?”
“我开始在暗地里报复那些人,报复那些看不起我的人。我偷他们的东西,因为我去余晖城需要盘缠。偷得走的就偷,偷不走的我就打坏,或者烧掉。每做一次,我心里就十分开心。我看到他们为自己失去的东西心痛、恼怒,我就莫名地兴奋。因为我没有的,他们也别想得到。一段时间后,整个城里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偷东西烧东西的人了,大家都在提防着,但他们不知道是我,我也不会让他们抓到。后来我觉得这样做还不够,因为我就想让他们知道一切都是我做的,让他们知道那是嘲笑我的下场,让他们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后悔。所以我在走的那天晚上,把自己的所作所为写了下来,贴在了大街小巷里,然后自己就趁着夜色离开了。”
“你倒是安逸啊,拍屁股就走了,什么也不用管。”刀歌冷笑着说。
“是啊,我那时候根本没有任何歉意,心里还十分高兴。我想着这是我给他们的惩罚,所以我心安理得。我迫不及待地来到了余晖城,改了名字,称自己的父母在路上被强盗杀了,只有自己活了下来。没想到大家都相信我,都同情我,大方地给我吃的,穿的。那时候,我哪会想着还要回去呢,这里多好啊。所以我就在这里安定了下来,寻找荣华富贵。之后我遇到了余千里,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初次见面时他就十分信任我,甚至尊重我。我从来不知道被尊重的感觉,也不知道人与人还可以那样相处,更不懂得这世上还有情义这种东西……”
余庙顿了顿,接着说:“虽然我懂得晚,但是至少我懂得了,我很满足。你运气比我好,比我懂得早,是吧?”
刀歌沉默。
“可现在还有多少人不懂呢?我来余晖城的时候,这里还是真真正正的誓言之城。余晖下的誓言,是最神圣的誓言,我们都为自己的誓言自豪。但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得一无是处了……”余庙轻叹了一口气,而后说,“这座城曾拯救过我,然而我站在她面前,却眼看着她一步步沦落,变得满目疮痍。你觉得我应该拯救她吗?”
刀歌看着余庙,还是沉默。
“情义不是只有人之间才有的吧?”余庙吁了口气, “我想拯救她,我想拯救那些拯救过我的,那些给过我希望的,不论是人,还是城。”
刀歌心里似乎开始有点钦佩余庙了。
然而余庙又苦笑着摇头,说:“呵,有什么用呢,这么多年了,我却从来没有任何进展……”
“至少你还在努力,还有希望。”刀歌鼓励了一句。
鼓励和称赞别人是刀歌擅长的,他常这么做。他觉得这个世界需要肯定和认可,大家才会有信心去面对,生活才不会那么压抑。
爹娘为什么不如别人的爹娘;为什么别人可以穿好的吃好的,而我却什么也没有,还要经常饿肚子;为什么在别人尽情玩耍的时候,我却要拼命地干活……”
刀歌眼睛直直盯着地上,不知道有没有在听。
“我恨那里的一切。我觉得自己被瞧不起,我觉得其他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我每天都不敢出门,躲着每一个人。我经常在家里大发脾气,摔东西,大吼大叫。每次我闹完之后,我娘就会在家里收拾东西:被摔破的碗,被摔坏的椅子,被推倒的柜子……我爹还要出来到处找我,大街小巷地喊我的名字。我恨那个名字,我生怕被认识我的人听到我爹在喊我的名字,于是我就躲起来,捧着耳朵不去听。有时候我一直躲到晚上,直到肚子饿得受不了了才回家。”
刀歌看了一眼余庙。
“很可恶是吗?”余庙淡淡笑了下,接着说,“记得有一次我回家时已经很晚了,家里的灯还亮着,我打开门,我娘看我回来了就连忙过来问我饿了没有,我拉住她问饭在哪。之后我就一个人坐在桌子上狼吞虎咽,我那时候根本不会想他们吃了没有,我只顾自己吃。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碗都被我摔坏了,他们连吃饭的碗都没有,而那天就只有我一个人吃了饭。不久后,我得到了一个让我兴奋得几晚都没有睡着的消息,那就是我听到有人说在某个地方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宝藏,很多去寻宝的人都发了大财。我便到处向人打听,得知那个地方就是余晖城。于是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离开三桥城去余晖城,我要变得辉煌腾达,我要证明自己。而我在出发之前,还做了一件事。”
刀歌似乎有兴趣了,他问:“什么事?”
“我开始在暗地里报复那些人,报复那些看不起我的人。我偷他们的东西,因为我去余晖城需要盘缠。偷得走的就偷,偷不走的我就打坏,或者烧掉。每做一次,我心里就十分开心。我看到他们为自己失去的东西心痛、恼怒,我就莫名地兴奋。因为我没有的,他们也别想得到。一段时间后,整个城里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偷东西烧东西的人了,大家都在提防着,但他们不知道是我,我也不会让他们抓到。后来我觉得这样做还不够,因为我就想让他们知道一切都是我做的,让他们知道那是嘲笑我的下场,让他们为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后悔。所以我在走的那天晚上,把自己的所作所为写了下来,贴在了大街小巷里,然后自己就趁着夜色离开了。”
“你倒是安逸啊,拍屁股就走了,什么也不用管。”刀歌冷笑着说。
“是啊,我那时候根本没有任何歉意,心里还十分高兴。我想着这是我给他们的惩罚,所以我心安理得。我迫不及待地来到了余晖城,改了名字,称自己的父母在路上被强盗杀了,只有自己活了下来。没想到大家都相信我,都同情我,大方地给我吃的,穿的。那时候,我哪会想着还要回去呢,这里多好啊。所以我就在这里安定了下来,寻找荣华富贵。之后我遇到了余千里,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初次见面时他就十分信任我,甚至尊重我。我从来不知道被尊重的感觉,也不知道人与人还可以那样相处,更不懂得这世上还有情义这种东西……”
余庙顿了顿,接着说:“虽然我懂得晚,但是至少我懂得了,我很满足。你运气比我好,比我懂得早,是吧?”
刀歌沉默。
“可现在还有多少人不懂呢?我来余晖城的时候,这里还是真真正正的誓言之城。余晖下的誓言,是最神圣的誓言,我们都为自己的誓言自豪。但现在一切都变了,变得一无是处了……”余庙轻叹了一口气,而后说,“这座城曾拯救过我,然而我站在她面前,却眼看着她一步步沦落,变得满目疮痍。你觉得我应该拯救她吗?”
刀歌看着余庙,还是沉默。
“情义不是只有人之间才有的吧?”余庙吁了口气, “我想拯救她,我想拯救那些拯救过我的,那些给过我希望的,不论是人,还是城。”
刀歌心里似乎开始有点钦佩余庙了。
然而余庙又苦笑着摇头,说:“呵,有什么用呢,这么多年了,我却从来没有任何进展……”
“至少你还在努力,还有希望。”刀歌鼓励了一句。
鼓励和称赞别人是刀歌擅长的,他常这么做。他觉得这个世界需要肯定和认可,大家才会有信心去面对,生活才不会那么压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