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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旧书店是我茶余饭后的一件乐事。夜阑人静,一个人在街道胡同里溜达着,眼前突然冒出一个旧书店,心中必是一阵惊喜。信步迈进书店,面对灰仆仆的四壁旧书,油然升出一种类似掏宝的兴奋心情。于是我开始在这十几平方的空间里徘徊流连,拍掉一层厚厚的尘土,打开尘封已就的页面,进入它的内心世界。随便读两页,看它的外表与内心是否如一,看它的思想值不值得我去思考。书一本本打开,又放下。有时到最后也选不到一本中意的,再看两手已是黢黑。想走吧,有些不死心,况且回头一看,老板正坐在椅子上眼巴巴的望着自己呢。心里便有了内疚,为了不辜负这双眼睛,便在挑过的书里重新筛选。筛到最后就有两本书留在手中,就是它了。
买书回到家,第一件急着做的事不是去读它而是拿湿布仔细的擦去它身上的灰尘,一直擦出封面的本色来,再把卷曲的书页伸展开,反复把玩一会,便塞入书架成为藏书的一部分。这样,我的“掏宝”才算完成。不过很多时候书一上架我会把它忘了,偶然想起寻来读上几页,感觉也没啥新意便束之高阁了。虽然这样,见了旧书店我还是去逛的,有时正好遇到我一直想买的几本书就一并买下来。回到家不免又是对它们一翻梳洗打扮,如待嫁的新娘请上书架,谁又说它们能逃过打入冷宫的命运!
当然,真正读书的人未必喜欢书本身,但我相信读书久的人一般都有买书的癖好,这就像一个小伙子和一个大姑娘在一起久了会产生爱情一样。读书的人对书也有感情的,随着读书年龄的增长,它回会成为你的血液和生命中的一部分。事情一般都有好坏两面之分,读书的人一旦对书有了感情,接踵而来的就是几多欢乐几多愁。乐的是在读书过程中的消受所得,愁的是买那么多书最后怎样安置她们的命运呢?将来的事情当且先不去考虑,但眼下付出那么多辛苦钱劳心累,值得吗?如我就吃了不少书的苦头。我在城市里没有房子也无固定的单位上班,有时一年搬四五次家。这样以来,我的一千多册书真正成了搬家的累赘。每次搬家妻总是幸灾乐祸地的嘲笑我说:
“呵呵,看你以后还买不买书!”看着妻喜形于色的脸,心里的滋味真是说不清。于是我一次次充当了搬运工的角色,二十几个蛇皮袋的书我扛着它上楼下楼,汗流浃背。直到我咬着牙流着汗把它们安置下来,才松一口气。气喘吁吁地看着满满两个书架的书,内心不免生出丝丝悲凉:这都网络时代了,鼠标轻轻一点世上什么书看不到,何苦带着这些累人的书在城市里漂流?灰心丧气的想了很久,也算想起一个所以然来。结论是:一,书不能卖。因为书比较轻,看起来随意些,可以躺着看,侧着看;而电脑你根本抱不动。二,对于自己书有了感情。书是一本本买回来的,它从买回到整理上架,是带着一些曲折和故事来到你身边的,假如你丢掉它就像丢掉了一些回忆和故事。具我所知,读书的人是比较喜欢追忆和流连一些往事的,它是你生活进程中一个个标志和依据,有了这些点点滴滴的依据和标志,你的生活才有了丰富和多彩,不至于空白一片。三,关于传承。百年之后你的藏书交给后人,睹物思人,它们会成为儿女们思念长辈的参照物。思念也是一种享受,思念会你的人生变的厚重、丰富和充实。
所以,当我想明白这些问题后,妻再幸灾乐祸地质问我时,我会斩钉截铁地回答:“买。饭宁可少吃,书不可以不买。”
逛旧书店是我茶余饭后的一件乐事。夜阑人静,一个人在街道胡同里溜达着,眼前突然冒出一个旧书店,心中必是一阵惊喜。信步迈进书店,面对灰仆仆的四壁旧书,油然升出一种类似掏宝的兴奋心情。于是我开始在这十几平方的空间里徘徊流连,拍掉一层厚厚的尘土,打开尘封已就的页面,进入它的内心世界。随便读两页,看它的外表与内心是否如一,看它的思想值不值得我去思考。书一本本打开,又放下。有时到最后也选不到一本中意的,再看两手已是黢黑。想走吧,有些不死心,况且回头一看,老板正坐在椅子上眼巴巴的望着自己呢。心里便有了内疚,为了不辜负这双眼睛,便在挑过的书里重新筛选。筛到最后就有两本书留在手中,就是它了。
买书回到家,第一件急着做的事不是去读它而是拿湿布仔细的擦去它身上的灰尘,一直擦出封面的本色来,再把卷曲的书页伸展开,反复把玩一会,便塞入书架成为藏书的一部分。这样,我的“掏宝”才算完成。不过很多时候书一上架我会把它忘了,偶然想起寻来读上几页,感觉也没啥新意便束之高阁了。虽然这样,见了旧书店我还是去逛的,有时正好遇到我一直想买的几本书就一并买下来。回到家不免又是对它们一翻梳洗打扮,如待嫁的新娘请上书架,谁又说它们能逃过打入冷宫的命运!
当然,真正读书的人未必喜欢书本身,但我相信读书久的人一般都有买书的癖好,这就像一个小伙子和一个大姑娘在一起久了会产生爱情一样。读书的人对书也有感情的,随着读书年龄的增长,它回会成为你的血液和生命中的一部分。事情一般都有好坏两面之分,读书的人一旦对书有了感情,接踵而来的就是几多欢乐几多愁。乐的是在读书过程中的消受所得,愁的是买那么多书最后怎样安置她们的命运呢?将来的事情当且先不去考虑,但眼下付出那么多辛苦钱劳心累,值得吗?如我就吃了不少书的苦头。我在城市里没有房子也无固定的单位上班,有时一年搬四五次家。这样以来,我的一千多册书真正成了搬家的累赘。每次搬家妻总是幸灾乐祸地的嘲笑我说:
“呵呵,看你以后还买不买书!”看着妻喜形于色的脸,心里的滋味真是说不清。于是我一次次充当了搬运工的角色,二十几个蛇皮袋的书我扛着它上楼下楼,汗流浃背。直到我咬着牙流着汗把它们安置下来,才松一口气。气喘吁吁地看着满满两个书架的书,内心不免生出丝丝悲凉:这都网络时代了,鼠标轻轻一点世上什么书看不到,何苦带着这些累人的书在城市里漂流?灰心丧气的想了很久,也算想起一个所以然来。结论是:一,书不能卖。因为书比较轻,看起来随意些,可以躺着看,侧着看;而电脑你根本抱不动。二,对于自己书有了感情。书是一本本买回来的,它从买回到整理上架,是带着一些曲折和故事来到你身边的,假如你丢掉它就像丢掉了一些回忆和故事。具我所知,读书的人是比较喜欢追忆和流连一些往事的,它是你生活进程中一个个标志和依据,有了这些点点滴滴的依据和标志,你的生活才有了丰富和多彩,不至于空白一片。三,关于传承。百年之后你的藏书交给后人,睹物思人,它们会成为儿女们思念长辈的参照物。思念也是一种享受,思念会你的人生变的厚重、丰富和充实。
所以,当我想明白这些问题后,妻再幸灾乐祸地质问我时,我会斩钉截铁地回答:“买。饭宁可少吃,书不可以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