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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想欺负。”
俩人现在靠得好近,林筱筱感觉自己都要缩进沙发里了,她的鼻息间,那一贯是她使用的沐浴*味,淡淡的从闫朗身上散开。
她小心地开口:“闫先生,您这玩笑可不好笑。”
“呵。”他嗤笑一声,突然,缓缓倾身,菲薄的唇瓣,在她还没来反应过来前,已经印在了她柔软的粉唇上。
两唇相接,介乎一刹那,林筱筱整个脑袋都在刷屏“卧槽”。
林筱筱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可闫朗身上的男性气息太强,强大到即便会武的她连反抗,也都那么的力不从心。
别看林筱筱颇有女神范儿,可是也因为如此她在男女这方面的实战经验几乎为零,毕竟在很多人眼里女神是一种仰望的存在。
如今26岁的她,却从没有真正跟哪个男人接过吻,她生疏的任由他采撷芬芳,连最基本的回应也不会。
闫朗缓缓的抬起头,凝视着眼前的林筱筱,此时她的脸颊红的犹如熟透的西红柿,一对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薄薄的双唇不知是因为被吻过的原因,粉嫩的如玫瑰花瓣娇艳欲滴。
闫朗有些情不自已,手轻轻拂过林筱筱发间,想要再加深刚才的吻,林筱筱下意识的将头侧向沙发里,刚才那一瞬,她心跳得骤快。
“我的家庭背景很简单,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我先去穿衣服,等我一起喝粥!”说完,闫朗便潇洒的回了卧室。
闫朗进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冲进了浴室。站在花洒下,冷水一遍遍浇灌着他结实的男性躯体,直到把心中那一股无名火浇灭为止。
林筱筱很快的从犹如死机的状态下恢复过来,迅速的从衣帽间取了一件运动款卫衣套在身上。林筱筱忽然庆幸听从了洛梓钰没在卧室设个衣柜的意见。洛梓钰一直认为女人应该生活的精致,衣帽间就好似女人的阵地,荣誉可拼,但阵地不能丢。
林筱筱回到客厅望着卧室虚掩的门,她的心慌乱了。
她有一下,没一下的用没受伤的那支手搅动着已经凉透了南瓜粥,她尽可能的捋顺自己的思绪。
门再次被打开,“我得走了,部队上突然有点事需要回去……”闫朗神色渺渺的望着女人的背影,他觉察到了她手中动作的停顿,内心微暖,注视眼神也变得温柔了起来。
“这两天按时换药,尽可能的别碰水。这张卡给你用,等我回来一起过周末。”直至房门落锁,林筱筱才缓缓的转过身来。
林筱筱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即便没有恋爱经验的她,可26岁这样的年龄也让她深知责任的重要性。对于闫朗这样的男人,没有一个女人是能够躲过的,她也会心动,即便才认识3天。
只是……林筱筱扶了扶额,决定不再去想这费脑子的事情。
在林筱筱的爱情观里她认为一段稳固的感情本应就该是静静地不期而至,即便是消失无踪也该是悄无声息的,所以她对待任何人和事情一直都是遵循着不盲求、不强求的态度。
闫朗刚走出正门就看到了来接他的军用吉普车,在车旁还站着一位身穿迷彩的高大男人,手上还端着枪。
原来闫朗洗完澡出准备出卧室,就接到了部队上让他停止休假、快速归队的紧急电话。保家卫国,随时随地服从命令,这就是军人的职责。
直到闫朗都快走到车门前了,杵在车等候的副队长唐顺都没反应过来,因为他们的大队长竟然没戴他的一贯标配“墨镜”。
部队上兄弟都知道他们营长是出了名的美男子,但这并不是对一名军人的褒奖,说一个男人美,很大程度上也是在侧面说他就是个啥也不会的“小白脸“。
长了一张人神共愤的脸又不是他的错,所以他拼命训练,不停地出任务,任务多了,立功的机会也就多了,军衔也升得很快,但危险也随之增加了。
闫朗通过一个一个的军功让队上兄弟对他刮目相看,让敌人闻风丧胆,他“阎王”的代号就是这样得来的。
同样人长得帅,能力强,家世好……这一传十、十传百这名声同样也迷倒了一片花季少女,甚至已婚少妇;每次出完任务休假回来都不堪其扰,相亲的、保媒的、甚至毛遂自荐要做他妻子的。
所以至此他就养成了戴墨镜的习惯,一般人可能觉得他是在耍酷,但是知道内情的,就比如此时的唐顺,他还是希望他们的大队长能戴上墨镜。
至少不像现在不敢正视闫朗的电力十足的眼睛要好,不过他还是训练有素的喊道:“敬礼”,并顺势为他们的美人队长拉开了车门。
特别想欺负。”
俩人现在靠得好近,林筱筱感觉自己都要缩进沙发里了,她的鼻息间,那一贯是她使用的沐浴*味,淡淡的从闫朗身上散开。
她小心地开口:“闫先生,您这玩笑可不好笑。”
“呵。”他嗤笑一声,突然,缓缓倾身,菲薄的唇瓣,在她还没来反应过来前,已经印在了她柔软的粉唇上。
两唇相接,介乎一刹那,林筱筱整个脑袋都在刷屏“卧槽”。
林筱筱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可闫朗身上的男性气息太强,强大到即便会武的她连反抗,也都那么的力不从心。
别看林筱筱颇有女神范儿,可是也因为如此她在男女这方面的实战经验几乎为零,毕竟在很多人眼里女神是一种仰望的存在。
如今26岁的她,却从没有真正跟哪个男人接过吻,她生疏的任由他采撷芬芳,连最基本的回应也不会。
闫朗缓缓的抬起头,凝视着眼前的林筱筱,此时她的脸颊红的犹如熟透的西红柿,一对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着,薄薄的双唇不知是因为被吻过的原因,粉嫩的如玫瑰花瓣娇艳欲滴。
闫朗有些情不自已,手轻轻拂过林筱筱发间,想要再加深刚才的吻,林筱筱下意识的将头侧向沙发里,刚才那一瞬,她心跳得骤快。
“我的家庭背景很简单,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我先去穿衣服,等我一起喝粥!”说完,闫朗便潇洒的回了卧室。
闫朗进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冲进了浴室。站在花洒下,冷水一遍遍浇灌着他结实的男性躯体,直到把心中那一股无名火浇灭为止。
林筱筱很快的从犹如死机的状态下恢复过来,迅速的从衣帽间取了一件运动款卫衣套在身上。林筱筱忽然庆幸听从了洛梓钰没在卧室设个衣柜的意见。洛梓钰一直认为女人应该生活的精致,衣帽间就好似女人的阵地,荣誉可拼,但阵地不能丢。
林筱筱回到客厅望着卧室虚掩的门,她的心慌乱了。
她有一下,没一下的用没受伤的那支手搅动着已经凉透了南瓜粥,她尽可能的捋顺自己的思绪。
门再次被打开,“我得走了,部队上突然有点事需要回去……”闫朗神色渺渺的望着女人的背影,他觉察到了她手中动作的停顿,内心微暖,注视眼神也变得温柔了起来。
“这两天按时换药,尽可能的别碰水。这张卡给你用,等我回来一起过周末。”直至房门落锁,林筱筱才缓缓的转过身来。
林筱筱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即便没有恋爱经验的她,可26岁这样的年龄也让她深知责任的重要性。对于闫朗这样的男人,没有一个女人是能够躲过的,她也会心动,即便才认识3天。
只是……林筱筱扶了扶额,决定不再去想这费脑子的事情。
在林筱筱的爱情观里她认为一段稳固的感情本应就该是静静地不期而至,即便是消失无踪也该是悄无声息的,所以她对待任何人和事情一直都是遵循着不盲求、不强求的态度。
闫朗刚走出正门就看到了来接他的军用吉普车,在车旁还站着一位身穿迷彩的高大男人,手上还端着枪。
原来闫朗洗完澡出准备出卧室,就接到了部队上让他停止休假、快速归队的紧急电话。保家卫国,随时随地服从命令,这就是军人的职责。
直到闫朗都快走到车门前了,杵在车等候的副队长唐顺都没反应过来,因为他们的大队长竟然没戴他的一贯标配“墨镜”。
部队上兄弟都知道他们营长是出了名的美男子,但这并不是对一名军人的褒奖,说一个男人美,很大程度上也是在侧面说他就是个啥也不会的“小白脸“。
长了一张人神共愤的脸又不是他的错,所以他拼命训练,不停地出任务,任务多了,立功的机会也就多了,军衔也升得很快,但危险也随之增加了。
闫朗通过一个一个的军功让队上兄弟对他刮目相看,让敌人闻风丧胆,他“阎王”的代号就是这样得来的。
同样人长得帅,能力强,家世好……这一传十、十传百这名声同样也迷倒了一片花季少女,甚至已婚少妇;每次出完任务休假回来都不堪其扰,相亲的、保媒的、甚至毛遂自荐要做他妻子的。
所以至此他就养成了戴墨镜的习惯,一般人可能觉得他是在耍酷,但是知道内情的,就比如此时的唐顺,他还是希望他们的大队长能戴上墨镜。
至少不像现在不敢正视闫朗的电力十足的眼睛要好,不过他还是训练有素的喊道:“敬礼”,并顺势为他们的美人队长拉开了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