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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姑母十几年也没有折腾出来个新花样儿,除了送丫头,但凡有点子技术含量的一概不会,哪怕自己也算是苦主儿,沈明秀都忍不住在心里心疼了一下这二姑母。
这样的智商,怨不得制不住安固侯府的那一院子的小妾呢。
“郡主说得真对。”陈嬷嬷愁死了。
她早就知道沈明秀平日里温柔和亲都是在公主面前装的,善良和气那是没叫人戳肺管子上,不然嘴巴坏得能叫人痛哭失声的。此时听着沈明秀这样讽刺安固侯夫人,愁归愁却觉得心里痛快。又想到沈国公,到底觉得恭顺公主其实是嫁对了人了的,捧着匣子在一旁,因不敢上手去碰沈明秀的衣裳,此时只在一旁赔笑说道,“车一进院子奴婢就过来与郡主说了,送来了三个,说是服侍国公爷起居呢。”
出嫁女将手伸到兄长的屋里,也管得特宽了,怨不得不叫人尊重。
如另一位国公府出嫁的姑太太平王妃那样儿,亲近地往来,难道不好?
“咱们瞧瞧去。”沈明秀见陈嬷嬷眉眼间并不多见慌张,显然是对自家父亲很有信心,嘴角微微勾起来,却不急着走,先往里屋去了。
“大姐姐。”见她换了一身儿精致的衣裳,头上也挽了一个发髻,显然是要出门,正趴在里屋的桌上写字的沈明嘉抬头唤了一声,搁了笔踢踢踏踏地跑到了沈明秀的身边,抓着她的衣袖小声儿说道,“大姐姐应了我的,今儿陪着我写字读书。”
他扬起的精致秀美的脸上带着十分的依恋,显然很亲近自己的姐姐,沈明秀心里柔软得一塌糊涂,掐了掐他的脸,这才柔声道,“外头来了客,我去瞧瞧,等回了国公府安顿下来,姐姐天天陪着你。”
“可是母亲不是说,要回公主府么?”沈明嘉年纪不大,此时好奇地问道。
他是沈国公二子,因年纪最小,因此极得沈国公与恭顺公主疼爱,锦衣玉食清清贵贵地长大,却并没有什么纨绔的脾气,读书写字都不必人敦促的。
又因沈国公后院太平,没有什么龌蹉,彼此都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因此沈明嘉平日也没有什么心机。
“母亲与你说,要住公主府?”这个沈明秀竟不知道,见弟弟认真地点头,就忍不住抿了抿嘴角,之后揽着弟弟的肩膀认真地问道,“母亲还说什么了?”
恭顺公主若住在公主府,难道沈国公这家主也得跟着往公主府上住着?国公爷不住在国公府,这岂不是要叫京中人嗤笑父亲?然而若父亲住在国公府里头,这就是与母亲分开,凭母亲的性情,这日后只怕就是……
“公主府里头冷冷清清,多少年不住人了,谁喜欢呢?”沈明秀见弟弟还小,竟还不明白母亲对父亲的冷淡,只在心里微微叹息,却还是不愿叫弟弟这美好的日子叫自己说破,想了想,给沈明嘉理着衣裳,见他抱着自己的手臂快活地弯起了眼睛,也忍不住笑了,摸着他的头柔声说道,“只是这些你都不必在母亲面前说的,回头我问问父亲去,咱们一家人,总得跟从前一样儿,对不对?”
“嗯!”沈明嘉眼睛亮晶晶地点了头。
“读书去吧,回头大哥哥还要教你骑马呢。”沈明秀拍着他的头笑道。
“大哥哥说了,回头给我寻最好的千里马,谁都比不上的。”沈明嘉对自己的兄长也是极亲近的,回头笑道。
“大哥哥应了你,必有的。”沈明秀笑着劝了弟弟去读书,转身走出了屋子就往前院儿去了。
驿站的环境并不是很好,又兼下了雪,简直就是到处漏风,风卷着雪吹到人的脸上,又冷又疼。
因出来的急切些,沈明秀也没有穿件斗篷,只叫丫头们护着走路,走到了前院还未进门,就见熙熙攘攘的挤满了车架,不知多少的丫头婆子在忙碌,显然是前来请安的。
一旁还有一个高挑束发的十七八岁少女抱臂冷眼看着。这少女容貌冷肃,一侧露出的脖颈上一道长长的刀疤若隐若现,本是妍丽的容貌因这伤疤与身上冰冷肃杀的气息变得叫人不敢亲近起来,往来的婆子与丫头见了她,都忍不住避开了。
“表姐!”明秀见了那少女,急忙唤了一声。
那少女一转头,见了明秀目光便柔和了起来,见她穿得单薄地在雪天里走,脸上冻得煞白,又皱起了眉大步走来。
“仔细吹病了你。”她将自己的狐皮大氅解下来兜头给明秀披上,见... -->>
自家姑母十几年也没有折腾出来个新花样儿,除了送丫头,但凡有点子技术含量的一概不会,哪怕自己也算是苦主儿,沈明秀都忍不住在心里心疼了一下这二姑母。
这样的智商,怨不得制不住安固侯府的那一院子的小妾呢。
“郡主说得真对。”陈嬷嬷愁死了。
她早就知道沈明秀平日里温柔和亲都是在公主面前装的,善良和气那是没叫人戳肺管子上,不然嘴巴坏得能叫人痛哭失声的。此时听着沈明秀这样讽刺安固侯夫人,愁归愁却觉得心里痛快。又想到沈国公,到底觉得恭顺公主其实是嫁对了人了的,捧着匣子在一旁,因不敢上手去碰沈明秀的衣裳,此时只在一旁赔笑说道,“车一进院子奴婢就过来与郡主说了,送来了三个,说是服侍国公爷起居呢。”
出嫁女将手伸到兄长的屋里,也管得特宽了,怨不得不叫人尊重。
如另一位国公府出嫁的姑太太平王妃那样儿,亲近地往来,难道不好?
“咱们瞧瞧去。”沈明秀见陈嬷嬷眉眼间并不多见慌张,显然是对自家父亲很有信心,嘴角微微勾起来,却不急着走,先往里屋去了。
“大姐姐。”见她换了一身儿精致的衣裳,头上也挽了一个发髻,显然是要出门,正趴在里屋的桌上写字的沈明嘉抬头唤了一声,搁了笔踢踢踏踏地跑到了沈明秀的身边,抓着她的衣袖小声儿说道,“大姐姐应了我的,今儿陪着我写字读书。”
他扬起的精致秀美的脸上带着十分的依恋,显然很亲近自己的姐姐,沈明秀心里柔软得一塌糊涂,掐了掐他的脸,这才柔声道,“外头来了客,我去瞧瞧,等回了国公府安顿下来,姐姐天天陪着你。”
“可是母亲不是说,要回公主府么?”沈明嘉年纪不大,此时好奇地问道。
他是沈国公二子,因年纪最小,因此极得沈国公与恭顺公主疼爱,锦衣玉食清清贵贵地长大,却并没有什么纨绔的脾气,读书写字都不必人敦促的。
又因沈国公后院太平,没有什么龌蹉,彼此都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因此沈明嘉平日也没有什么心机。
“母亲与你说,要住公主府?”这个沈明秀竟不知道,见弟弟认真地点头,就忍不住抿了抿嘴角,之后揽着弟弟的肩膀认真地问道,“母亲还说什么了?”
恭顺公主若住在公主府,难道沈国公这家主也得跟着往公主府上住着?国公爷不住在国公府,这岂不是要叫京中人嗤笑父亲?然而若父亲住在国公府里头,这就是与母亲分开,凭母亲的性情,这日后只怕就是……
“公主府里头冷冷清清,多少年不住人了,谁喜欢呢?”沈明秀见弟弟还小,竟还不明白母亲对父亲的冷淡,只在心里微微叹息,却还是不愿叫弟弟这美好的日子叫自己说破,想了想,给沈明嘉理着衣裳,见他抱着自己的手臂快活地弯起了眼睛,也忍不住笑了,摸着他的头柔声说道,“只是这些你都不必在母亲面前说的,回头我问问父亲去,咱们一家人,总得跟从前一样儿,对不对?”
“嗯!”沈明嘉眼睛亮晶晶地点了头。
“读书去吧,回头大哥哥还要教你骑马呢。”沈明秀拍着他的头笑道。
“大哥哥说了,回头给我寻最好的千里马,谁都比不上的。”沈明嘉对自己的兄长也是极亲近的,回头笑道。
“大哥哥应了你,必有的。”沈明秀笑着劝了弟弟去读书,转身走出了屋子就往前院儿去了。
驿站的环境并不是很好,又兼下了雪,简直就是到处漏风,风卷着雪吹到人的脸上,又冷又疼。
因出来的急切些,沈明秀也没有穿件斗篷,只叫丫头们护着走路,走到了前院还未进门,就见熙熙攘攘的挤满了车架,不知多少的丫头婆子在忙碌,显然是前来请安的。
一旁还有一个高挑束发的十七八岁少女抱臂冷眼看着。这少女容貌冷肃,一侧露出的脖颈上一道长长的刀疤若隐若现,本是妍丽的容貌因这伤疤与身上冰冷肃杀的气息变得叫人不敢亲近起来,往来的婆子与丫头见了她,都忍不住避开了。
“表姐!”明秀见了那少女,急忙唤了一声。
那少女一转头,见了明秀目光便柔和了起来,见她穿得单薄地在雪天里走,脸上冻得煞白,又皱起了眉大步走来。
“仔细吹病了你。”她将自己的狐皮大氅解下来兜头给明秀披上,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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